用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实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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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9:50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全市政法系统昨进行动员部署 本报讯 (记者 黄圣达 通讯员 王伟)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炳发昨日在全市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上强调,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指导执法实践,引领改革创新,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市领导邵华、汪兴裕、詹沧洲、桂其明出席会议。
陈炳发在动员讲话中要求全市政法干警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参加教育活动的自觉性;明确要求,扎实推进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强化措施,务求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他指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因此,政法干警应该在教育活动中树立这五种理念,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来源: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