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诈骗服刑人员百余万林毅一审被判刑1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11:49 云网

  昨日,昆明中院对原云南省第一监狱医院教导员林毅涉嫌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继续追缴赃款。

  林毅原在云南省第一监狱期间,先后5次向服刑人员家属索取款项达106.7万元。案发后,在林毅的住所查获现金人民币26万元。昆明中院认为,林毅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监狱警察和国家公务人员职业道德、纪律,违反监狱管理制度,利用自己的监狱警察身份
,虚构事实,以帮助服刑犯人“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取保”等虚假好处引诱、欺骗服刑犯人和家属,以所谓“借款、活动费”等名义向犯人家属多次收取或催收巨额现款占为己有,之后又以各种理由搪塞发现受骗要其还款的犯人家属,拒不归还所收钱财。被告人林毅的行为已触犯刑律,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法予以确认。昆明中院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林毅明确表示不上诉。(王翁琳 本报记者 柏立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