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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提上立法议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11:5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省法制办获悉,《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已经省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近日将由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布。这标志着我省语言文字提上了地方立法议程。

  据介绍,即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办法草案》共18条,从政府及部门职责分工、公务用语用字、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普通话等级测试、法律责任等5个方面,对我省语言
文字工作进行了规范。

  (黄显鸿毛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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