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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微调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12:19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白昕)从每人补助30元提高到43元,除此之外还有各级财政的补贴金。5月26日,记者从浑南新区管委会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浑南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根据沈阳市卫生局、财政局等七个委办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新区实际,对浑南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做出调整。

  此次微调还进一步提高封顶线和补偿比例,住院封顶线1.5万元,补偿比例采取分段补偿最低不低于30%,重点解决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患者费用在1000元以下补偿比例为40%,10013000元补偿比例为50%,3001元以上补偿比例为60%;经转诊到区外住院患者费用在5000元以下补偿比例为30%,500110000元补偿比例为35%,10001元以上补偿比例为40%;不经转诊到区外就医患者,按20%比例给与补偿,封顶线设为5000元;大病患者年底视基金结余情况给与二次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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