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上太阳镜看不清交通标志 抽查合格率仅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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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12:3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夏日的阳光让太阳镜市场又红火起来。昨天,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今年第二季度在合肥、池州两市太阳镜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的情况。 本次共抽查18家眼镜店,其中池州8家、合肥10家,各10组样品,抽查的种类涉及遮阳镜和浅色太阳镜,经检验,合格9组,合格率45%。
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为:一是顶焦度不合格。太阳镜一般用于遮阳和装饰用,故不带有顶焦度(即人们通常所说的“度数”),但本次抽查中发现4组太阳镜样品该项不合格。消费者长期佩戴有顶焦度的太阳镜,会造成屈光不正,给视力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二是光透射比不合格。标准规定浅色太阳镜的透射比大于40%,遮阳镜为8%~40%。此次抽查共有8组太阳镜光透射比项目不合格。对于遮阳镜来说,光透射比过高则起不到应有的遮阳效果,有违配镜者佩戴太阳镜的初衷。光透射比过低影响佩戴者的视物清晰度,造成佩戴者视物不清晰。三是交通讯号透射比不合格。此次抽查中共发现2组太阳镜交通讯号透射比不合格。当行人和司机戴上这种太阳镜时,对交通讯号的识别会产生障碍,具有潜在的危险。 (张小舟 许玲 毛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