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左云矿难刑拘15名责任人 3名乡领导被双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13:5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太原五月二十六日电 ( 张恩 张墨) 今天,山西左云“五·一八”透水事故抢险指挥部召开第八次全体会议,截至二十六日十时,公安部门已经刑事拘留与案件相关的十五名责任人,事故煤矿所在地的张家场乡党委书记常锐、乡长刘永鑫、乡人大主席团主席王永祥被纪检部门“双规”。 二十五日晚八时,中共大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对该乡党委书记常锐、乡党委副书
二十六日晨三时四十分,被中国公安部门列为山西左云“五·一八”透水事故“第一号抓捕目标”的张胜胜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落网。 截至二十六日十时,公安部门已对该矿承包人李付元、跟班矿长王胜、法人代表司功、包工头兰仁伙、左云农行旧高山营业部主任苏日军、右玉农行营业部主任白效忠、张家场乡人大副主席陈喜庆和武装部部长陈清河等十五名责任人进行刑事拘留,重要抓捕对象中还有包工头王老五在逃。 截至目前,共发放滞留矿工的欠发工资补发、井下运输车辆赔偿资金七百七十六万余元。由于此次事故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引起中国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已经批准成立国务院事故调查组。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说,对他们这种违法的行为不能估计不足,要有充分的估计。政府的工作人员也要本着查处事故背后的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失职渎职这个原则调查取证,依法依规把它查清楚。(完) 相关专题:山西发生特大矿难瞒报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