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新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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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15:50 深圳晚报 | |||||||||
广东出新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买官卖官提了也要撤下 据南方日报报道记者5月25日从广东省省委组织部获悉,为确保即将开始的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广东将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带病提拔
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职数没有空缺的,不得启动干部选任程序。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应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职数配备。 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考察对象必须由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在民主推荐基础上集体讨论确定。 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搞非组织活动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对采取宴请、送钱送物等手段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和参与“买官卖官”的干部,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已列入考察对象的要及时取消;已经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已构成违纪违法的,要依法依纪查处;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要批评教育,1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