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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开锁坠楼身亡家属能否要求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01:38 哈尔滨日报

  案:

  近日,道里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离奇的官司。起诉人是一名开锁匠的亲属,要求一居民给付赔偿费,原来,该居民雇开锁匠开锁时,致使其从楼上摔下身亡。

  据介绍,死者王连军是一名开锁工匠,多年来从事给居民开锁的业务。4月底的一天
,他接到熟人许明的电话,说在道里区某小区内有“活儿”。下午,他来到位于机场路附近的这个居民小区,见到了刘强。原来刘强把钥匙忘在家里了,门打不开,请他帮忙。王连军弄了半天不但没把锁打开,还将自己的工具给弄坏了。这可把刘强给急坏了。随后他有了个“好主意”,就是从5楼阳台用绳子把人顺下去,进入4楼的阳台,进屋把门打开。几个人一商量觉得办法可行,就决定放弃开锁,由王连军进入阳台。当时刘强的父亲也在场,他将绳子的一头系在自己的腰间,另一头绑在王连军的身上。将绳子绑好之后,大家在5楼的阳台一起把王连军往4楼阳台顺。没想到绳子突然从连接处断开,还没等大家反应过来,王连军已经从5楼的阳台重重地摔到了地上。惊慌失措的刘强等人一边给“120”打电话一边往楼下跑。等到救护车到达,王连军已停止了呼吸。

  事后王连军的家属找到刘强,希望他能够对王连军的死亡做出赔偿,因为是刘强让他从阳台下去的。而刘强解释说,他找开锁的人,是通过小区附近的一家中介公司,中介公司的人给了他许明的电话号码,他打了电话之后通过商谈以40元成交,而且王来的时候他把钱提前交给了他。从阳台上下楼进屋这个主意的确是他出的,但王也同意了,所以他不应该负任何责任,他认为有什么事情应该找中介公司负责。

  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王连军的亲属聘请了律师,来到道里区人民法院将刘强告上了法庭,请求法庭判决刘强支付王连军的人身损害赔偿10万余元。

  法:

  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律师计军在分析此案时说,住户刘某应该承担王连军的死亡赔偿责任。计律师认为,王连军同意为刘强开锁,并且还收了钱,就说明他们之间形成了雇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中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计律师认为,王连军的家属也可以向许军要求赔偿,因为是他把王连军叫来的,理论上也是雇主之一,应负连带责任。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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