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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高校借“服务”“代收”捞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03:15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郑春平)不久前的江苏高校商业贿赂案,使得高校乱收费现象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记者昨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该局转发了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有关通知,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行为。其中对学生们意见最大的“这费那费”作出明确规定:严禁乱收服务费、代收费。

  “各种名目的收费虽然每次都不高,但收来收去的好像没什么道理。”即将毕业的
大四学生小陈昨天告诉记者,现在学校在学费上好像一般都不太会“乱来”,问题主要集中在各种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上,这类费用是高校乱收费的主要渠道。对此,省物价局在转发国家有关通知时明确要求,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特别是培训费,具体标准得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制定,同时要报省级教育、价格、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在代收费方面,物价部门规定高校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也不得在学生缴纳学费时合并收取,应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例如,高校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强行统一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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