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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洛南“矽肺”病案全部审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03:53 深圳特区报

  陕西洛南“矽肺”病案全部审结

  130名原告共获赔481万

  【据新华社西安5月27日电】(记者杨一苗)历时3年多,造成70人患病,其中24人死亡的陕西省洛南县“矽肺”病案日前全部审结,此案中的130名原告共获赔481万元。

  2002年10月,陕西省山阳县石佛寺乡麻庄村李光益在洛南县陈耳金矿打工患“矽肺”病死亡,李光益的妻子清业兰将陕西鑫元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思哲等12名第三人(包工头)诉至洛南县法院。随后,又有多起案件相继起诉。到2005年4月底,该院共受理此类案件72件,涉及原告130人,诉讼标的额为408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耳金矿成立于1987年,1999年陕西鑫元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陈耳金矿为分支机构。陈耳金矿将矿山坑道发包给第三人后,没有尽到劳动安全保护监督职责,致使第三人违反国家防尘工作的有关规定,坑口大眼没有进行加水处理,造成严重粉尘污染,导致农民工患上了“矽肺”病,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及第三人违章作业造成农民工人身损害,应负主要责任,各赔偿原告各项损失的40%;加之原告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其的损害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亦应承担20%的责任。法院判决被告及第三人向130名原告赔偿481万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无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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