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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少年痴迷超女写歌"想抢就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04:16 重庆晚报

  9名青少年网友为筹集资金泡网吧,竟然成立“抢劫公司”,并模仿超级女生主题歌《想唱就唱》创作“公司”会歌《想抢就抢》。26日,该团伙两名成员被南京秦淮区法院一审判处徒刑,其中主犯汪亮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20岁的汪亮是南京市无业人员,去年12月,因犯诈骗罪刑满释放后,在网上结识徐佳等8名青少年(另7人因未成年,均另案处理)。为筹集上网费以及其他“活动”经费
,去年底,在汪亮提议下,他们成立了专营抢劫的“公司”,还模仿《想唱就唱》,创作了“公司”会歌《想抢就抢》。

  此后,这9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高唱“会歌”,抢劫成功后,所得赃款均用于网吧上网和吃喝。据南京日报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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