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交警路面执法实施全程录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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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07:53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为了对高速交警路面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以及防止被处罚人员的不合理投诉,湖南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于5月中旬给各大队民警配备了录音笔,在执法时同步录音,这是我省高速交警首次对民警执法行为进行全程录音。录音笔使用范围严格界定在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和查办治安、刑事案件等执法环节,实行一案一录,禁止超范围使用。
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从基层反映上来的情况来看,录音笔还是很受民警欢迎的,全省各个大队日均录音高达1200余起。由于实施时间不长,其他效果现在还看不出来。” 一位法律专家称,这类录音在录音时必须事先告知对方,如果是民事纠纷的话,录音即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而与高速交警有关的纠纷一般都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而行政诉讼法并没有相关的证据规则,法律对这种录音证据既不支持也不反对。记者 任晓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