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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之间正气存 “高原正气歌”系列报道之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09:04 青海新闻网

  见义勇为扬正义

  一

  见义勇为是一种美德,我们应该大力提倡。孔子说:“见义不为,无勇也”。意思就是:“见到合乎道德应该做的事而不去做,就是没有勇气。”反过来说,就是见到合乎道
义的事就要勇于去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要“见义勇为”。

  在此次采访中,记者被众多西海大地上见义勇为者的精神深深打动着,他们中间有朴实的农民,有英勇的解放军战士,也有风华正茂的大学生。面对突如其来风暴,他们奋不顾身、拔刀相助。这种英雄主义,迥别于侠士行为,给予我们灵魂的震撼。今天的见义勇为是社会正气的弘扬者,他们面对歹徒的匕首和疯狂,毫不犹豫挺身而出,谱写生命的赞歌。在青海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记者看到了多年来青海省见义勇为者的名单,英雄的事迹让我们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撷取一段感人的故事,来为我们的观点佐一例证吧。

  2000年10月10日凌晨,马林和母亲外出回家的时候,发现邻居家的门是敞开的,而且屋内灯光闪烁。面对行窃的歹徒,母子两人没有袖手旁观,而是回家急忙叫醒了熟睡的父亲马文财,他们在邻居家中发现了两名持刀歹徒,父子两人赤手空拳与歹徒搏斗。疯狂的歹徒,刺伤身单力薄的马文财和马林后夺门而逃,马文财终因伤势过重,在医院医治无效后去世,马林头部缝合了8针……

  二

  当有些人在探讨社会冷漠的时候、当有些人在暴力面前充当看客的时候,当有些人对不会游泳的丁照沣救人事件评说纷纭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小学时候白发苍苍的老师给我们讲述英雄人物的故事。这时,我的眼里湿湿的。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早在古代的时候孟子就有“舍身以取义”的训言。而当今社会中,见义勇为这一传统美德也在继续被发扬光大。从1994年到2004年间,青海省为了正义而受伤以至于献身的人士不胜枚举。

  见义勇为,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关心;面对邪恶,需要正义的力量惩恶扬善。面对目前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部分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偏向。“八荣八耻”提出了新时期的荣辱观,是新时期的主流价值观和道德建设的标杆。“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使得更多的人“知耻而后荣”,推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氛围。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寻访英雄就在于弘扬正义、树立榜样。

  三

  正义是社会的主流,见义勇为者的鲜血不会白流,那些歹徒被绳之以法,政府部门对英雄事迹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们影响着下一代人奋进,成为众人学习的榜样。青海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秘书长殷咸珍言:政府对见义勇为英雄实行抚恤、奖励,这是对英雄之举的高度褒扬和肯定,也是社会对其高尚行为价值的一种弘扬和推崇,在一个追求公平、公正与秩序的社会,理应如此。面对邪恶和丑陋,是漠然视之,甘当麻木看客,还是勇往直前匡扶正义、伸张正气,往往取决于一个人的道德价值,也反映出一个人的道德行为。何况,这种优秀行为往往能在社会产生一种辐射、标杆、引领和导向作用,其内在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邪不压正,社会才稳定、安宁,每个公民都大义凛然,见义勇为才会层出不穷,社会才能正气浩荡。刘汉洪、索南东主、周永芳一位位见义勇为者的名字在我们面前鲜活起来,他们虽然离开了亲人,可是,他们的精神却激励着更多的人走向正义。因为,“正”是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社会公德,因为,天地之间正气存。(作者:祁万强)

  青海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工作大事记(2000-2006)

  2000年5月8日,乐都县县委作出向李林忠同志学习的决定,青海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向李林忠的亲属发慰问金5000元。

  2001年10月30日,青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青海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作出《关于授予晁玉环等13人,追授李增社等3人荣誉称号的决定》,表彰奖励了16名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的先进分子,共奖励人民币7万元。

  2003年11月23日,互助土族自治县第四中学教师刘爱梅获得第八届全国人民群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提名奖,奖励人民币3000元。

  2004年2月11日,《西海都市报》报道了从事个体经营的吕秉凤在从乐都县开往西宁的长途汽车上与正在作案的盗窃分子作斗争的先进事迹。

  3月19日,青海省精神文明办公室向全省发出通知,号召大家结合实际,学习英雄事迹,弘扬社会正气,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5月11日,青海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基金会作出决定,授予班玛县多柯河林场护林员才尼“青海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标兵”荣誉称号,奖励人民币3000元。

  8月9日,《西海都市报》报道了湖北省天门市彭市镇中刘村村民刘汉洪在西宁工作期间,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英雄事迹,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

  9月1日,贵德县尕让乡俄加村村民索南东主等人见义勇为,临危不惧,舍己救人。

  9月7日,共青团青海省委、省青年联合会追授索南东主“青海青年五四奖章”,并追授“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9月29日,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向索南东主的亲属发放抚恤金3万元。

  2006年4月17日晚,互助土族自治县来西宁务工青年尹万斌在西宁市中心广场南川河边游玩时,不慎掉入河中。正在中心广场与朋友散步的丁照沣听到呼救后,跳入水中救助落水者,但终因天黑水凉,施救没有成功,献出了年仅38岁的宝贵生命。

  (资料来源:青海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 棋子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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