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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离婚纠纷案 妻子婚外受孕丈夫索赔无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09:04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丈夫在外地打工一年后回到家里,发现妻子竟然有了几个月的身孕,于是,丈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对方支付20000元的赔偿。近日,乐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

  据了解,乐都县农民陈某于2004年春节后外出打工,当年10月,其妻与朋友刘某发生了不正当两性关系。2005年春节前夕,陈某回到家中,发现妻子竟然有了几个月的身孕,
认为妻子对自己不忠,趁自己外出打工的机会,与他人同居,造成怀孕,遂向乐都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汪某支付损害赔偿20000元。法院经过调查后认为,陈某为家庭生活外出打工,虽长期不归,是情有可原的;汪某在家应遵从社会公德,但汪某没有做到,与朋友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导致怀孕,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夫妻间应当互相忠实”的规定,严重伤害了丈夫感情,是导致家庭婚姻关系破裂的根本原因。法院还认为,陈某没有证据证明“汪某趁自己外出打工的机会与他人同居”,汪某的怀孕是偶然的一次失控所致,不适用《婚姻法》关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规定。

  近日,乐都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准予陈某的离婚请求,驳回其婚姻损害赔偿20000元的诉讼请求。 (作者: 肖子树 路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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