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掉路上电死人供电局被判赔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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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11:18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任硌)2005年7月2日晚,成都某镇六社村民张某到自留地去,行走中踩到断掉在路上的电线,张某当即触电倒地,待亲友赶到时已经身亡。5月2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出终审判决,供电局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合计6万余元,电线产权所有人赔偿3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断落电线将一村民电击造成死亡,供电局虽然对事故电线并无所有权,但其已经实际占有、使用并因此获利,应对该线路造成他人损害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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