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委原统战部部长徐松林一审被判10年零6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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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11:37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杭州5月27日电(记者郑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对杭州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徐松林涉嫌受贿一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徐松林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000元,所得赃款予以追缴。经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6月至2004年下半年,被告人徐松林利用其担任杭州市委常委、余杭市(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5家公司在房地产开发、撤资补偿、公司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有关人员所送的钱财折合人民币共计3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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