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邹城“女播音员死在副市长床上”一案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13:1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 一度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女播音员死在副市长床上”一案,经山东济宁法院审理,现已有了结果。法院驳回死者亲属要求巨额赔偿的诉讼请求。2004年10月15日下午,邹城市电视台播音员马啸死于邹城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刘波的床上,死时仅穿胸罩与裤头。

  济宁法院受理此案后,先后两次进行审理,并于今年5月19日进行宣判。原告认为,
马啸死前一段时间始终与刘波在刘的家里,无任何其他人在场。马啸之死,是由于刘波的不法行为(殴打或辱骂)导致情绪激动、刘波不及时报120急救中心抢救、延误抢救时间而造成的。

  被告刘波辩称,马啸与自己是朋友关系,因马啸是单位编外人员,为解决编制问题多次找其帮忙。2004年10月15日下午,马啸为其母、其妹办理到香港的出境手续来到刘波家。谈话间,马啸说身体不舒服,到内室床上休息,而刘波仍在客厅,两人隔门交谈。听到喊声后,刘即进内室,见马已昏迷,身上只穿内衣。刘即掐其人中,见无反应,即拨120,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刘否认其与马啸发生过性行为,也不存在争吵问题。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缺乏充分证据,不能认定刘波对马啸存在不法侵害行为或存在能够诱发马啸“情绪激动、血压升高”的行为。马啸出现危险情况后,刘波采取拨打120等措施,不能认定其存在故意延误抢救的问题。综上,不能认定马啸之死与刘波的行为有因果关系。(欣华)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