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厂县农业局虚报6人工资从财政揩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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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02:0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记者 程建辉 ■新闻提示 刘阳、赵庭武等人是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局下属的自收自支单位种子公司的职工,工资一直由种子公司发放。最近刘阳等人偶然发现一个秘密:大厂财政系统多年来竟一直为
刘阳等人进一步调查发现,自己的财政工资卡由大厂农业局掌握,说是“用于补充办公费用了”。 天上掉下财政工资? 据记者了解,大厂回族自治县种子公司是在1978年由种子站改为种子公司的,原属全民事业单位,由财政拨款发放工资。1999年,种子公司转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财政停发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2002年,新《种子法》出台,种子市场放开,大厂种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种子公司的经营形势每况愈下,已经难以保证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在此背景下,大厂准备对种子公司进行改制,对相关职工进行安置。 正在职工们观望时,一个信息偶然传到职工们的耳朵里:个别职工竟然拥有财政正式编制。 为了弄清楚自己是否也有财政编制,种子公司职工刘阳来到劳动局,通过关系了解到,自己虽在种子公司上班领取工资,但其工资关系和人事关系却在农业局某股室,财政一直为他发着工资,工资卡显示其每月工资为1049元。 财政每月不差地给自己发放着工资?可自己却毫不知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满腹疑云的刘阳,脑子里出现了一个又一个问号。 6名职工毫不知情 5月26日,几名种子公司职工告诉记者,发现此事以后,职工们都很气愤。但更多的人表示出进一步的怀疑,这里面到底还隐藏着什么秘密? 几名职工先后来到当地劳动局和财政局,想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财政工资。但相关科室均拒绝了他们的查阅要求。职工们告诉记者,这是因为“领导已经打过招呼了,这些材料不能外泄”。 26日上午,记者来到大厂农业局。据该局局长赵玉海讲,刘阳、赵庭武、王国栋、李学增等六人虽在种子公司上班领取工资,但其工资关系和人事关系在农业局有关股室,财政一直为他们发着工资。赵玉海还说,对于此事,6名职工并不知情。 用于“补充办公经费”? 赵玉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率地表示,这几个人的财政工资卡是由农业局掌握的,“用于补充办公经费”。此事完全是农业局在财政统一由银行代发工资时虚报的,未经编制部门审核。 对于何时开始发放这6人的财政工资,赵玉海表示不知情,“在我上任之前就已经是这样了。”记者了解到,赵玉海是于2003年担任农业局局长职务的。 而赵玉海透露出的另一个信息更令记者惊讶:这6名领财政工资的职工中,王国栋属于离岗另谋职业人员,早就不在种子公司上班了。 财政多支出数十万 根据相关政策,我省事业单位业务收入情况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二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三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大厂种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收入不菲,所以大厂回族自治县政府将种子公司确定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也就是说,由财政拨款负责职工的工资。1995年以后,国家、省、市都明确将经营性事业单位逐步推向市场,实行自收自支。因为种子公司有着稳定的经济收入,所以大厂回族自治县政府将其纳入自收自支单位,财政决定停发人员工资和办公费用。 本应停发工资,为何财政局却始终如一地发放着刘阳等人的工资?为何刘阳等人对此毫不知情? 记者从大厂农业局了解到,刘阳等人的人事关系在农业局相关股室,并没有在种子公司。所以财政局也没有停发他们的工资。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大厂回族自治县政府办、编制办、人事劳动、农业等部门,但所有部门均对此表示出谨慎态度,不愿透露更多的细节。有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人士对记者讲:农业局之所以瞒着职工,悄悄操作财政工资的事情,无非是想从财政那里多拿回点钱。按道理,种子公司实行自收自支后,财政将不再承担种子公司职工的工资,其工资完全由种子公司支付。而农业局将部分种子公司职工的人事关系转到其他股室,逃避政策限制,这样可以继续堂而皇之领取财政工资了。 一直到今年三四月间,此事才“东窗事发”。 据种子公司职工透露,从2006年4月1日起,大厂财政停发了刘阳、赵庭武、李学增等6名职工的工资和相关福利待遇。按照今年的工资标准,这6人全年工资连同保险等共计113057元。 记者初步统计,从1999年财政本应停发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到2006年4月1日真正停发,历时多年。仅针对刘阳、赵庭武、李学增等6人,大厂财政就多支出数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