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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外SOHO四期停车场私印票据 市地税局称将展开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02:11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革继胜)建外SOHO四期停车场未经审批就私印票据向车主收取停车费。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一旦查实,该停车场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处罚。

  停车发票是自制的

  24日晚上,陈小姐因事临时将私家车顺着指示牌停放到了建外SOHO四期的地下停车场里,25日一早,陈小姐去取车时,被收费员告知停车9小时10分钟,共收取47.50元停车费。

  拿到收费单据后,陈小姐发现其中四张面值共35元的票据与经常见到的普通发票不一样:这张票只有名片大小,上有“港铁(北京)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建外分公司车场票据”字样,并盖有该公司的公章。

  陈小姐还发现,停车场提供的另外12.50元发票上,则盖着“北京市公联公司公联安达停车管理分公司”的公章。

  停车场管理员对此的解释是:停车场目前还没有自己的发票,所以只能出具这种单据,“不过,以后可以凭这种票据换取发票。”

  昨天,记者在陈小姐出示的这几张票据上看到,这个停车场自行印制的票据中,最小的编号是0021376。

  管理方:正办手续

  据了解,建外SOHO目前已经完工的办公楼分为东区和西区,分别由该停车场所在的港铁(北京)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建外分公司及另外一家物业公司管理。其中,港铁公司负责西区的四、五期,另一家公司负责东区的一、二、三、六期。

  正在收费的这个停车场共有地下一、二层将近700个车位,每小时收取停车费5元。港铁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停车场从去年下半年就开始面向社会经营了。

  港铁公司总经理吴宣霆则证实了停车场收费员的说法,他说目前公司正在加紧办理有关停车场的各项审批手续,司机暂时拿到的单据可作为将来换取发票的凭据。

  【信报追访】

  市地税局将对此事展开调查

  记者在朝阳区市政管委审批科没有查询到建外SOHO四期停车场的备案资料,查询结果还表明,目前建外SOHO只有一、二期的停车场有备案并获得批准。朝阳区市政管委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地下停车场经营资质就意味着,停车场公开对外收费就是违规经营。“没有取得停车场经营资质的,对外公开收费经营停车场是坚决不允许的,可以由城管部门监督查处。”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有关规定,未按照规定领购、取得、开具发票的,均可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还可以分别处罚。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将展开调查,如果发现停车场偷逃税的情况属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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