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正式实施行政首长问责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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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03: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陈章采)宜宾市政府日前公布实施行政首长问责制的暂行办法,并从即日起开始实施。暂行办法规定,如果出现未能及时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应承担的工作任务等24种不履职或履职不力的行为,一把手将受到问责。 暂行办法规定,区县政府行政正职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其他单位行政正职,在所在部门或单位出现不履行本部门法定职责,没有及时完成市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中心工作
问责方式包括警告谈话直至免职等六种方式,涉嫌违纪违法的将交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