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六大举措加快民营企业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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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03:40 深圳商报 | |||||||||
龙岗六大举措加快民营企业发展 ——访龙岗区区长余伟良 近几年,龙岗区民营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民营经济已占据该区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且贡献了60%的税收,解决了70%的人口就业。然而,民营经济在发展中也面临一些问
昨天,龙岗区区长余伟良就如何加大力度扶持民营企业发展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他表示,下一步,龙岗区将借全市民营工作会议的东风,积极营造环境、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并实施六个方面的举措,切实加快区域内民营企业的发展。 举措之一:全面开放投资领域 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各种行业,全面清理和废除影响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规定,除国家明确限制的领域外,所有投资领域都要以对国有资本或外资同等的条件对民间资本开放,使民营企业能够与国有、集体企业享受同等国民待遇;在实际工作中,要淡化地域界限、行业界限、所有制界限和内外资本界限,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进入市场的各种人为障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适度放宽经营条件,降低投资门槛,简化审批手续和办事程序。 举措之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 为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龙岗将通过市场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吸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龙岗区的资金投放,逐步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途径的投入格局。龙岗将根据各个银行的存贷比和对龙岗区的金融贡献,确定财政资金在各银行的存放数量。 举措之三:每年500万扶持孵化器 区政府鼓励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整合建设连片工业园或设立民营企业孵化器,区政府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单列500万元专门用于扶持民营企业孵化器建设。区政府拟出台推进规模工业园区建设的实施办法,凡是达到规模工业园区条件的民营工业园和科技园,开发商均可享受龙岗区给予规模工业园区开发单位的各项优惠政策,如土地出让金返还、引资奖励、贷款贴息、土地开发补贴和技术开发补贴等。 举措之四:三项经费向民企倾斜 区政府科技三项经费重点向民科企业倾斜,保证每年支出的三项经费中对民科企业的支持数额不低于三项经费总额的60%。区政府科技三项经费还将重点支持行业技术平台建设,对于建立区级工程中心的由区政府科技三项经费无偿资助50万~200万元。鼓励民营企业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对当年产品获得全国和省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称号的民营企业,由区政府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分别给予100万元和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举措之五:巨资资助民企“走出去” 经营一般贸易且符合WTO规则以及国家出口政策规定的,给予出口贴息。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资助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包括参加国际展销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到国外申报知识产权、建立国外营销网络和研发机构、开发进出口业务等。 举措之六:推行“三证”制吸引人才 龙岗区政府将推行优秀人才证、企业家证和投资证制度。凡是在龙岗区工作3个月以上暂不入户、暂不转入人事关系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企业技术骨干、管理人才可以申领优秀人才证;凡是在龙岗区规模以上企业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的外来人员均可以申领企业家证;凡是2003年1月1日以后在龙岗区投资达2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可以申领投资证;凡持以上三证者均可享受子女入托入学、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