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成都公园遛猫遛狗最高罚款50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06:30 山西晚报

  本报讯26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成都市公园条例》,该条例将从9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条例,从9月开始,如果你带着猫、狗等宠物进公园,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该条例规定了不得在公园内进行的行为,违者将受到最低10元最高500元的罚款。这些行为包括:在公园内随地吐痰、便溺,随地抛弃废弃物;在禁烟区吸烟;擅自攀爬、刻划或其他损坏公园设施;携带猫、狗、蛇、猴等动物入园等等。

  《华西都市报》供稿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