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刑警大队长优秀的人民警察因公殉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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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09:16 石家庄日报 | |||||||||
处置信访事件时遇车祸曾荣获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本报保定电(记者石英杰汪洋)5月26日上午11时许,在保阜公路王林口乡路段,阜平县公安局处置信访事件的一辆警车,与迎面行驶的山西一辆个体大货车相撞,警车上的阜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李克强因公殉职,其他3人不同程度受伤。经全力抢救,3名伤者已经脱离生命危险。
据了解,肇事大货车来自山西省保德县,在运煤返回途中路经阜平县发生这起事故。事故发生后,大货车上的车主见状仓皇而逃。目前,车上的另外两名人员已经被当地警方控制。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阜平县公安局政治处的辛自立主任介绍,在这起事故中因公殉职的刑警大队长李克强同志,今年51岁,曾经荣获保定市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并连年受到保定市公安局嘉奖。他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总是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吃苦在先,带领大队民警成功破获了多起大案要案。 昨天,阜平县有关领导和全县政法干警参加了李克强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