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明禁食用东方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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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0:05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北海市政府出台规定,从4月1日起,停止办理市场、饭店(酒家)有关东方鲎的经营利用许可证,原核发的经营利用许可证停止使用;停止办理东方鲎区外特许运输证,禁止东方鲎运出广西。 然而,记者近日在北海暗访发现,尽管北海市已禁止东方鲎上餐桌,但一些海鲜贩子持有关部门核发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大肆贩卖被列入广西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 记者暗访东方鲎交易 5月24日凌晨4时许,在夜色朦胧的北海侨港码头,记者看到,几个渔民从一艘快艇上卸下一筐筐东方鲎,送到早就等候在码头外的一辆机动货运三轮车上。记者询问鲎的来源,一名男青年介绍,他们乘快艇游走于出海捕鱼回港前的渔船之间,专门收购渔船上的东方鲎,然后回码头销售,“为避开检查,上码头的时间一般是凌晨5点半以前。” 凌晨4时30分许,运载东方鲎的机动货运三轮车驶出码头。记者驾车尾随其后,来到贵州路与三中路交界附近一居民小区外,发现三轮车停在一间仓库前,几个人往里卸货。记者观察发现,先后有数辆机动三轮车来送货。 上午10时30分许,记者从窗缝看到,仓库摆满东方鲎,两名工人把还在地上爬行的东方鲎叠放进泡沫箱里,每箱约装30只,之后,用胶布密封泡沫箱。 上午11时45分许,一辆挂桂E158××牌号的微型货车开到仓库门前,来人把十多个装满东方鲎的泡沫箱抬入车厢。 装完货后,仓库里一名40来岁的妇女驾电动自行车到小区外,她东张西望一番后,向货车招了一下手,货车便开始驶离仓库。记者跟踪发现,该货车驶进海堤街一家专门托运海鲜的公司,车上的货物被转移到一辆开往福州的大型货车上。 一窝点年贩东方鲎十几万只 5月26日上午,记者向北海市经济检查支队举报,工商执法人员赶到了位于三中路某单位宿舍里的一个仓库内,推开虚掩的铁门,只见一名男子正在处理近500只东方鲎。 一名自称是老板的中年妇女出示了一本“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上面标明保护级别是“广西重点”,限年收购经营1万只。许可证的发证日期是2004年,有效期为4年。她说:“我不管东方鲎是不是保护动物,反正证上说我可以经营。” 工商执法人员粗算了一笔账,按每天500只算,一年这个仓库就运出东方鲎十几万只,“这本许可证上标明年限经营一万只,可这又由谁来监管?” 工商执法人员又来到相距500米外另外一个违法收购东方鲎的窝点。在这里,一名女工正在将已经死去的鲎剥去硬壳,取出血和鲎籽放进冰冻箱内。这些死鲎因无远销的价值,而将被送进当地餐馆。从冰冻箱内装的数量看,这里处理的鲎有几十只。这个加工点拿不出任何有效证件。工商执法人员留下处理通知书,要求老板到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去接受处理。 目前,工商部门还在对两处经销点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持证经营东方鲎”遭质疑 据悉,鲎是与“恐龙”同时代的海洋物种,目前全世界幸存的鲎仅有4种,数量较多的是美洲海域的美洲鲎和南海北部湾海域的东方鲎。鲎的血液呈蓝色,具有较高的医学和科学研究价值。北海市长期有食鲎的习惯,随便走进一家餐厅都会看见以鲎为主的菜谱。虽然多年来东方鲎被列入广西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名单之中,但仍有人利用核发的经营利用许可证来大肆利用和食用东方鲎。 一位从事动物保护宣传的民间人士对“持证经营东方鲎”的现象提出质疑:有关部门明知东方鲎已经列入广西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却在2004年6月还核发4年时效的许可证,而且只发证不监管。致使这些经营者打着合法的旗号,一年捕杀十几万只鲎,实在让人心痛。(许海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