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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时评:捐款数额岂能与奖励挂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0:55 广西新闻网

  据《现代金报》5月26日报道,浙江杭州临安城南小学为了还学校建造操场所欠的工程款,号召为学校捐款,但不仅拒收50元以下的捐款,还把作为好学生奖励的五角星与捐款的数目挂钩,“捐100元就奖励一颗五角星,200元就两颗……”

  看罢新闻,我拍案而起。因为,我再一次看到,有些学校号召献爱心,却又以种种手段亵渎学生的爱心,也亵渎了捐款活动本应有的自愿色彩。

  我愤慨,这是每一个尚法明理的人本能的反应。捐款捐出的本应是一颗不可量化的爱心,可此番爱心不仅被量化,还被量化得一塌糊涂。试想,当爱心不是表达诚意,而是论斤两来邀功的时候,表达了什么,又张扬了什么?

  我愤慨,因为类似的事已不仅仅是出现一次两次了。像去年年底厦门市湖里中心小学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这本是培养孩子爱心的好契机,但学校却在课间操的时候,在广播中对捐款数额较多的学生,按名次通报表扬。于是,不谙世事的孩子,在泛荣誉化中,在所谓的“传道授业解惑”之师道中,往往迷失爱心的方向。

  我愤慨,捐得多就可以多得“五角星”奖章,那么贫穷的孩子该咋办?他们注定是爱心的“后进者”?而富裕的孩子,虽然往往不是“后进者”,但在“五角星”的引导下,一旦争先恐后地想成为被“表扬”的“爱心人物”,此时,人性就少了,物性却多了。

  我愤慨,因为众多家长本就不堪高学费、高借读费、高赞助费等重负,却还要被软硬兼施地“勒索”高额捐款费。更可恶的是,就新闻所传递出来的信息来看,当剥去捐款的层层画皮之后,其实际上暴露的是一种变异的“保护费”——捐也得捐,不捐也得捐,不然小心小孩在学校被穿“小鞋”。

  献爱心拒绝最低门槛,亦拒绝“爱心名次”,这是大家都懂的道理,可我为何还要不厌其烦地愤慨?孟子他老人家一语道出了我的心思:“吾岂好辩哉?吾不得已也!”(陈光豪)编辑:黄皓作者:陈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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