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五毒俱全”黑矿再披“六证齐全”合法外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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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1:07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随着有关部门对山西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调查的深入,事故煤矿背后的真相正在逐步显现。在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上,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指出,新井煤矿在资源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火工品管理、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均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实际上是“五毒俱全”。 奇怪的是,这样一个“五毒俱全”的煤矿居然是“六证齐全”!根据有关部门规定
近年来,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政府对非法、违法煤矿的整顿和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新政策新措施不断出台。就是在这样的严打形势下,这个“五毒俱全”的煤矿居然奇迹般生存下来,而且变本加厉,实际产量超过批准能力的8倍,下井人数超过山西省规定的10倍! 新井煤矿离左云县城仅20分钟车程,交通便利,占地开阔,矿工居住的棚户区像长龙一样绵延近千米,不用说专门寻找,就是过往的行人也一目了然。然而,这个“五毒俱全”的煤矿居然在那么多监管部门的眼皮子底下堂而皇之地违法、违规长期组织生产,这其中的“奥妙”实在耐人寻味。 身披合法外衣却满身“带毒”。这种现象的存在,充分反映出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监管措施等方面的漏洞,反映出基层部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矿整顿和安全监管精神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喊得多做得少”等现象,反映出个别地方政府和部门的个别干部表面上“喊打”、暗地里充当保护伞的严峻现实! 这种现象的存在,严重破坏了国家正常的生产秩序,给国家煤炭资源、矿工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是对国家法律和政府权威的公然挑战。有关部门必须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强化“一把手”的责任,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的监督职能,把那些“带毒”煤矿的合法外衣坚决剥掉!新华社记者刘砺平(新华社山西左云5月28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