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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叫屈:高价药与医院无关(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1:19 e法网-法制周报
医院叫屈:高价药与医院无关(图)

国家明令禁止虚高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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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支骨肽注射液,医药公司的结算价为3元,而医院开给患者的处方价高达27元,两者的差价高达24元。人们不禁要问,这24元的差价流到哪去了?这些价格又是怎么定出来的?记者对此进一步展开了调查。

  医 院“十倍差价不是我们定的”

  在浏阳市人民医院,记者首先找到了为张起明看病的骨科喻医生。喻医生承认,开给张起明的处方药中确有骨肽注射液,而且价格“是有这么贵”。

  医院执行的是法定价格

  随后,记者到该院药剂科了解情况。药剂科邓医生拿出一本由湖南某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编制的《长沙市医疗机构2005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机构用户手册》,翻到骨肽注射液一栏,对记者说:“我们医院只有哈厂生产的骨肽注射液,这上面的招标价格是每支27.51元,我们开给患者是27.5元。我们执行是法定价格。”

  邓某进一步向记者解释:“按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规定,我们医院所有的药品都只能从网上采购。而药厂生产的药要进入医院,必须参加长沙市的政府采购招标(某公司为采购招标平台),中标后才能进入增补目录,医院可自主选择。”

  药价高低与医院无关

  记者提出疑问:“为什么招标价格比结算价格高出近十倍,医院还要按这一价格执行呢?”

  药剂科负责人曾志平回答:“从几年前起,我们的药品采购就改在网上进行。医院必须依靠某电子商务平台,采购所需药品。因此,处方价格不是我们医院能够决定的,而是要按政府采购确定的招标价格来执行。药品价格的高低与医院没有关系。”曾志平进一步说,“不止你说的这种药,其他药也是如此,确实存在药价虚高这个问题,但不关我们医院的事。我们也不希望虚高定价。但这里面的原因太复杂,具体为什么,我们也不清楚。”

  “为什么你们医院只有一个厂家的骨肽注射液呢?”记者问道。

  “其他医院和我们差不多,一种药一般只选择一个厂家的。这是为了避免厂家多了,药品促销员上门给医生送红包。”

  “你怎样看待从3元的结算价到27元的处方价这一现象?”

  “刚才你也看到了,哈厂的骨肽注射液招标价27.51元,招标公司给我们88折,我们的进价是21.16元。按照规定,50元以内的药品,定处方价时,可在进价基础上上浮30%。我算给你看啊,21.4×130%=27.5元。我们的处方价格是严格按规定执行的。”

  曾志平接着说:“我也不清楚药厂的底价。今天是你告诉我,我才知道结算价是3元一支。如果情况属实,这么高的差价空间,确实有药价虚高的嫌疑。不过,我们医院也没办法。”

  浏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卢秋成接过话说道:“很多事情我们也困惑。希望合理定价,不要虚高定价。我们医院以前还有协商采购,现在只能到网上采购。你反映的问题,如果属实,那肯定不合理。”

  招标公司集中招标成为争夺蛋糕

  湖南某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专门负责长沙地区医疗机构药品招标工作的机构。资料显示,某公司在全市4l家区、县(市)以上医院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根据规定,凡需进入这41家医疗机构的药品,都必须参加由该公司组织的药品招标,中标以后方能进入其电子网络。各医院在选择相关药品时,也只能在网络目录中选择。

  药厂狠抓采购招标工作

  据曾志平介绍,药厂想让自己的产品进入长沙医院集中采购招标目录,必须参加某公司的招标活动。以骨肽注射液为例,目前已进入长沙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标的企业就有近十家,如黑龙江珍宝岛、重庆国泰康宁、长春长庆药业、吉林亚泰生物、镇江恒新制药等。只要进入招标目录的产品,都可以获得被医院挑选的资格。而没有进入集中采购的招标目录的产品,则只能在药店销售。因此,几乎所有的制药企业都把参与采购招标工作当作大事来抓。

  利益链形成巨额差价

  “这个过程就是一个公关的过程!”一位熟悉招标工作的业内人士如此说。“并不是你的价格最低就能中标,很多原因在其中起作用。”该业内人士说:“处方药一般只在医院销售,药店很难见到。因此,一般消费者很难进行价格比较,也就不可能发现其中存在的巨大差价。这事实上是很多普通药品在招标中出现较高中标价的关键原因。当然,巨额差价并不是某一个部门独享了,而是有一个利益链在起作用。”

  以“誓把虚高药价拉下马”为追求的前医药代表、现慈善堂药店负责人赵忠诚这样描述虚高药价利益链的结盟者:医院院长、药剂科、财务科、采购部门、医生、医药代表、供应公司、生产厂家、招标中介、其他利益关系人等。

  相关链接

  探究药价虚高现象

  5月21日,新华社的“烟台药品集中采购招标怪现象——招标药价是市场零售价14倍”一文在各地媒体被纷纷转载。文中披露,每片只要5分钱的胃必治,中标价格竟达到0.71元。医药集中招标采购,本可以较低的价格确定中标药品,为广大病患节省费用,然而,招标价格与结算价格价相差十几倍的现象,让人们疑窦丛生。到底是谁制造了这样的不合理现象?

  成滋生腐败土壤?

  今年两会期间,两会代表列出“当前滋生腐败和经济犯罪的六大土壤”,“医药购销”名列其中,并披露了两个典型案例。一是医院收受回扣案例:四川省自贡市第一医院曝收受贿赂丑闻,院长、副院长、药剂科科长、设备科科长、总务处处长等16名医院工作人员,利用采购药品、医疗设备之机,收受贿赂。二是招标操作腐败案例:2004年9月,苏州市进行药品政府采购,上海一家医药保健公司在这次招标中落标。该公司业务代表送给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郑大水1万元红包后,药品顺利进入增补名单。

  

卫生部严打医药腐败

  国家卫生部对在医疗领域内的商业贿赂现象给予了高度重视。卫生部部长高强在今年3月28日召开的“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商业贿赂问题要坚决查处,特别是对涉案金额高、范围大、情节严重的重大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一查到底。坚决查处涉及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案件。本报记者 昭 义/ 文 伏志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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