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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层转包把矿工推向深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1:19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事故前已有征兆但仍要矿工下井,事故后与包工头订立“攻守同盟”炮制谎言,向上瞒报虚假信息……山西左云县新井煤矿在这次事故中极尽卑劣之能事导演的丑恶黑幕正逐步被揭开。而事故的诱因之一——层层转包导致劳动组织几乎到了失控的地步,也被直指严重违反安全规定。

  层层转包是事故诱因之一

  记者在新井煤矿生活区发现各排工棚的墙上标写着“兰队”“杜队”等字样,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这是煤矿转包最直接的证明。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煤矿生产是禁止层层转包的。

  新井煤矿是张家场乡乡办煤矿,已被拘捕的法人代表司功原本是张家场乡的一名会计,矿主李付元是最大的承包商,他下面是“兰队”等12个大承包队,再底下是承包小队,小队才直接面对矿工。然而,有的矿工还要雇用一两人在井下开三轮车拉煤。“因为靠自己没法完成队里定的产量任务,完不成就要罚款,完成得多就挣得多。”被困矿工家属对记者说。而有矿工向记者透露,三天前井下已经打出水,他们冒险下井干活,其原因也是“不想因完不成任务而被罚款”。

  转包合同内容令人心惊

  5月26日,记者设法找到了一份张家场乡煤矿与四川包工队的“采煤承包合同书”。在这份合同上,矿方给兰队开出的价格是每吨煤34元,而这一吨煤被煤老板卖出去的价格大约是这个数字的6倍!而他们对安全设施的投入却微乎其微。抢险指挥部现已查明,该矿根本没有给工人配备防护用品,自救器严重缺失。除少数管理人员外,矿工的矿灯也是自己购置、自己充电。

  合同中规定,承包的乙方必须向煤矿甲方缴纳20万元风险抵押金。如果乙方的工人在生产中被发现在井下留煤和乱倒煤、没按约定完成产量任务甚至日常生活中“超负荷”用煤都会被罚款。

  对于生产事故,合同中更是赤裸裸地规定:“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任何人员、牲畜、车辆运输……等一切事故,伤亡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担负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在转包的背后,矿工与煤矿关系脱钩导致劳动组织混乱也在这份合同书上得到了印证。合同上写明,工资结算方式为甲方一次性向乙方结清当月工资,扣除2%管理费后,乙方再向下分配,而当包工头面对矿工时,这一数字往往又会变成5%。

  多名乡干部知道或参与瞒报

  透水事故瞒报问题调查取得新进展,初步证实事故煤矿所在地张家场乡的书记、乡长等干部参与了瞒报。大约在5月19日凌晨2时至3时左右,张家场乡党委书记常锐、乡长刘永鑫、乡人大主席团主席王永祥和副主席陈喜庆等,就已经知道井下被困矿工的大概人数,但仍认可矿主“被困5人”的说法。更为恶劣的是,常锐还安排张家场乡武装部部长陈清河与陈喜庆组织转移被困矿工家属。19日6时,陈清河赶到事故现场,负责帮包工头兰仁伙雇用5辆面包车,并经常锐同意给了兰仁伙5万元现金,让其组织转移6户27名矿工家属。

  事故调查组27日通报说,王永祥是新井煤矿承包人李付元的亲哥哥,而且在乡里分管煤炭工作。目前,常锐、刘永鑫、王永祥已经被“双规”。陈喜庆、陈清河、李付元、张胜胜、兰仁伙、郭永奇等已被刑事拘留。(据《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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