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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轻轻 混低保偷老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2:33 新闻晚报
□通讯员 陆勤俭 记者 李胜南

  晚报讯 四肢健全的年轻人竟“混”起了低保为生,当他在民政局提出申请补助时,顺手牵走了工作人员一台价值7000余元的数码相机,因此被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可在缓刑期间,年轻人又两次进入超市“藏酒”。

  王天华是名大专生,他曾到企业工作了一阵子,因怕苦怕累,没多久就辞了工作,靠母亲的退休金“混”日子。其父早逝,母亲希望他自立。他想到了向政府申请低保。去年
11月7日,王天华到民政局申请补助时,民政局工作人员不在办公室里。王看到办公桌下面有一只摄像包,便偷了这部价值7300余元的数码相机,他匆匆离开办公室,到一家典当行当了1000元。

  11月11日,王天华再次到民政局“闹”补助时,工作人员怀疑他有偷盗数码相机的嫌疑,经警方调查,他交代了作案经过。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在审理这起案件时,认为他有自首情节,态度也不错,建议法院从轻处罚。今年3月1日,法院以盗窃罪将王天华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3月,王天华闲逛到龙茗路联华超市,看到酒类货架上的“和酒”,便把这瓶“金色年华”的和酒夹在腋下,他准备跨出超市时,被服务员拦下。工作人员叫来了警察,王被行政拘留10天。检察官得知,立即对他进行教育。

  4月,报春路“好德超市”的两名女营业员将一名年轻人扭住,当场从他身上搜出一瓶五年陈的和酒,又是王天华。检察机关建议法院撤消对王天华的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最后,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对罪犯王天华宣告缓刑6个月的执行部分,对其收监执行原判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刑期自2006年4月7日至2006年10月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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