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公司拖欠房租29万 写字楼租金纠纷案今裁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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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2:4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记者今天上午11:00自合肥仲裁委员会获悉,一起“写字楼租金纠纷案”刚刚审结,拖欠房租的某文化公司在事实面前不得不在裁决书上签字,这意味着该公司必须在10日内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和违约金共计32.8万元。 据了解,2005年5月28日,文化公司承租申请人位于市区繁华路段的写字楼,租赁期限为10年,第一、二年的租金分别为68万元,租金按每三个月预交一次。时至今年5月初,
该文化公司辩称其目前资金困难,希望出租方同意暂缓一段时间支付租金。对迟延支付租金的事实和对方主张的租金与违约金的数额均未表示异议,但认为其交付给出租方的押金10万元应当折抵欠交的租金。 合肥仲裁委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由于双方对迟延支付租金的事实和违约金的数额均无异议,故事实和具体数额可以认定,出租方的请求应当获得支持。 经仲裁委多次调解无效,今天上午,仲裁委作出终局裁决。 (计宇飞 刘光熬) 新闻点 11:00 市仲栽委员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