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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奖要掏公证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3:17 江南都市报

  骗子寄中奖函诈人钱财福州市警方正在查处

  本报讯见习记者许冲冰报道:昨日,南昌市民陈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他近日收到的一份索尼公司香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 司的中奖函,从随函附赠的一张刮奖卡上获知,他喜中二等奖,奖品是16.8万元的现金支票一张。

  中奖函上,注明活动的主办方还有福建省彩票管理局,并注明“本活动全权委托福州市司法公证处公开公证”,公证 号、公证员姓名、联系方式一应俱全。

  陈先生称,他从没买过索尼公司的任何产品,也没有在任何营业点留下自己的信息,怎么会寄来

中奖函呢?

  记者以陈先生的名义,与“主办方”取得联系,一名女子要求把刮奖卡的验证号和防伪密码报给她,以便通过电脑查 询真伪。几秒钟后,这名女子称中了二等奖。

  这名女子说只要携带身份证、刮奖卡就可以去福建领奖。因为此次抽奖活动是经过公证处公证,所以在领奖前须向公 证处交纳奖金总额的1%,即1680元公证费。如不信,可按中奖函上注明的电话向“福州司法公证处”确认。

  “福州司法公证处”一名李姓女子表示确有此事,并提供了一个

邮政储蓄账号,说把公证费汇进账户,拿汇款回执就 可以到索尼香港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领奖了。

  记者查询获悉,索尼公司最近没有举行回报消费者的中奖活动。而福州市司法公证处的电话是以“8”开头而非中奖 函中以“2”开头。昨日下午,记者与福州市警方取得联系。目前警方正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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