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试点进城务工者社区找“娘家”并将推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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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3:55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5月24日,盐城市亭湖区先锋街道剧场路社区举办社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并进行新一届社区工会委员会选举。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与会的职工代表中有2/3是进城务工人员,新选出的5名工会委员中有2名进城务工者当选。该市进城务工人员维权与服务实行社区化管理的试点工作在此拉开帷幕。 盐城市亭湖区总工会组织民管部部长熊永庚告诉记者,很多进城务工人员都反映,
在社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现场,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外来务工人员代表在社区工会的监督下,与社区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书。合同规定,外来务工者除享受“月收入不得低于本市城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度计发货币工资”等权利之外,还必须履行“不得无故跳槽”等义务。该社区一家私企老板表示,以前对外来务工人员缺乏有效管理,很多员工经常不辞而别,给企业经营管理造成损失。现在有了工会的监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写进合同,就不会出现员工无故走人的情况了。 据介绍,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后,盐城市将在全市所有社区推广这一做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