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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车主并未被工商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4:18 法制晚报

  陕西潼关工商事件追踪

  “乱收费致车主自杀事件”再起波澜 联合调查组披露又一疑点

  自杀车主并未被工商罚款

  工商部门的办案记录显示 死者的弟弟张建伟先后两次被罚 总额达4.2万元

  本报讯 “在被处理的9起涉案车主中,并没有盛传因罚款被逼死的车主张建勋。”这一从陕西省联合调查组传出的消息,使“潼关乱收费”事件再起波澜。

  前不久,陕西潼关乱收费致车主自杀事件报道一经披露,一时间,全国上下关注,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公安部迅即成立联合督办组赶赴陕西,会同该省专案调查组展开调查。目前,这一事件更是爆出多种说法。

  “媒体所报道的自杀者叫张建勋,被处罚时间为2005年7月26日凌晨3时许。但根据案卷,当时被处罚的人是张建勋的弟弟张建伟,时间为27日凌晨3时许。”陕西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处长徐君峰说。

  他介绍,从去年7月至今年3月,在潼关工商部门的办案记录上,车主和当事人都没有出现过张建勋的名字,但其弟张建伟却先后两次被罚:除有一次因运输5吨仿冒电线被罚款2.6万元外,今年3月22日,他因再次运输冒牌电线被罚款1.6万元。

  “张建伟第一次被查的5个月后,为何其兄张建勋于2005年12月18日服毒自杀?张建勋死后,张建伟何以再次被抓?”对这一问题,媒体报道也出现了另一种说法:张建伟只是替张建勋开车,豫A73365真正的车主是张建勋。

  有媒体报道:“哥哥死后,将两个不满10岁的孩子留给了张建伟,他承担了哥哥的所有债务。同时,开起了哥哥的货车……记者在汽车销售公司和银行贷款手续上看到,有关车主的名字全部是张建勋。如今张建勋妻子的手中还保留着厚厚一沓丈夫每个月偿还贷款的手续。”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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