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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法院判后公开释明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5:40 北京晚报

  新华社讯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首次启动判后释明听证程序,由一名副院长和4位资深法官组成听证合议庭,听取案件当事人的申诉,请原承办法官面对面向当事人作出释明,答疑解惑。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光琼说,创建这一制度的目的旨在让当事人服判息诉,也是法院主动接受监督的一大举措。

  张光琼介绍,目前申请释明听证的范围,只限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商、行政案件的裁判。

  目前规定当事人提出释明申请的情况主要有5种:1、认为证据运用不当,遗漏证据或者有证据证明的主要事实没有认定或认定有误,影响裁判结果的;2、认为作为裁判依据的重要证据未经质证,或者虽经质证但采信不当,影响裁判结果的;3、认为确定举证责任分担不当,造成裁判结果不公的;4、认为适用法律明显不当,影响裁判结果的;5、认为诉讼主体错误,没有依法履行释明义务,裁决中遗漏诉讼请求或者超越诉讼请求,造成裁判结果不公的。卜云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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