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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110报警服务台征集徽标和景观雕塑的启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9:25

  首都110报警服务台作为公安机关受理群众紧急报警和危难求助的专门机构,自1996年在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开通以来,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配合近期指挥中心暨110报警服务台的改造工程,树立首都110品牌形象,进一步展现其时代风采,现面向社会征集首都110徽标和景观雕塑,诚望社会各界人士和团体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1、设计要求:

  ⑴徽标和景观雕塑要体现首都特色,反映时代精神;

  ⑵寓意深刻,充分体现110快速反应打击犯罪的特点和为热忱为民服务的理念;

  ⑶设计新颖独特、简洁凝炼、美观大方,便于制作;具有较强的形式美感和视觉传播效力,适宜作为首都110对外宣传的形象标识。

  (4)景观雕塑未来将置于新建110接处警大厅门前,设计尺寸应在长60 CM、宽60-80 CM、高60-80 CM的范围内,此雕塑应置于一基座上。

  2、投稿要求:

  ⑴徽标设计稿要求一律长37CMX26CM,黑白稿、彩色稿各一份,并须附上寓意等有关说明。

  景观雕塑设计方案一律先提交素描或速写或模型照或电脑效果图。画面以15-20cm为宜,应有3个以上角度效果,并提供设计创意、作品主题、制作方法等有关作品的设计说明。

  ⑵要求在邮件中注明投稿人的名称、专业职衔及联系方式。如果参选人为单位(或群体),请注明单位和每名设计成员的姓名(名称)和地址以及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如设计作品被评选入围,我们将致函通知作者(未通过评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3)投稿时请在信封上注明“110徽标(或景观雕塑)征集”字样。

  3、评选和奖励办法:

  征集活动截止后,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将组织有关领导和专业设计人员组成评委会,对所征集到的设计方案进行筛选、评定;评选最终结果将向社会公布,作品被采用的设计者将可获得证书和一定数额的酬劳和奖金。

  4、

知识产权

  设计方案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因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稿者承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凡入围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北京公安局指挥中心所有,作者保留署名权。

  5、其他要求:

  (1)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对应邀参选文件能否及时送达,及其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设计作品需根据评委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使用;评选入围的景观雕塑作品须制成小稿模型并提交模型实物,方案在未被实现为真实环境景观前,均无报酬,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设计者自理。

  (3)允许一人投多个设计方案。

  (4)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启事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5)本活动由北京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6、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06年6月20日,截止时间以投稿文件送达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时间为准。

  7、投稿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北京市公安局办公室指挥中心。

  邮编:100740

  联系人: 徐晓睿 胡雅娟

  联系电话:8522.5000

  设计图也可用email的形式寄至以下地址:6524789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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