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立公务员基层锻炼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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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0:50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上海电(记者 季明)人事部副部长尹蔚民昨日在此间举行的“公务员精神研讨会”上说,我国将探索建立公务员基层锻炼制度。 尹蔚民说,今后国家将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到改革开放第一线、到条件艰苦困难较多的地方、到基层和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和考验,增长本领。
目前国内一些省市人事部门已经开始公务员基层锻炼制度的试点和实践。例如上海从去年起就规定,凡是没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上海新录用公务员,都必须到上海的乡镇、街道、居委会、村委会以及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实习基地的社区党建、社区服务、信访接待、住房动迁、注册登记、执法检查、劳动生产、教学科研等一线工作岗位上实习锻炼一年。 根据国家人事部门规定,副省级以上机关在新录用公务员过程中要保证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有过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