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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农用车”称谓不再使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1:1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据新华社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不再使用“农用运输车”称谓,与汽车管理相衔接。

  按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车辆识别代号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三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三轮汽车,四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低速货车。

  (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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