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向胡长清行贿金威集团董事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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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1:38 哈尔滨日报 | |||||||||
据中新社5月29日电原江西金威集团董事长晏广保、副董事长余平、方国栋等15名被告人偷税、非法拘禁、贩卖毒品案日前经江西宜春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并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晏广保、余平、方国栋等人指使或纵容公司下属为公司追索高利贷、赌债等债务或其他事由,以关押、看守等方式非法拘禁、殴打5名欠债人,非法限制
法院判决,晏广保、余平、方国栋等人因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 据了解,由晏广保创办的江西省金威集团有限公司曾是江西知名民营企业,晏广保本人也曾先后当选为江西盛南昌市人大代表、江西省政协委员、江西省工商联副会长。2000年12月18日,身为金威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的晏广保因向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行贿人民币1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