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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立法在公共区域划定禁烟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2:27 石狮日报

  卫生部官员昨日上午表示,今后,在餐厅、幼儿园这样的公共场所吸烟,可能要负法律责任。

  昨日上午,卫生部公布了2006年“控烟与肺癌防治”报告。同时表示,将研究起草公共场所禁烟法规,优先考虑在教育机构、卫生机构和向儿童提供服务的场所采取控烟措施。

  据调查,因肺癌死亡的患者中,87%%是由吸烟 包括被动吸烟引起的。青少年吸烟问题严重,且被动吸烟率高,而戒烟成功的比率非常低。

  卫生部表示,依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将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中,对公共场所禁烟加以补充和完善,重新报请国务院审议。并研究起草公共场所禁烟法规,保护人们在公共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交通工具中和室内工作场所避免接触烟草烟雾。优先考虑在教育机构、卫生机构和向儿童提供服务的场所采取控烟措施。据法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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