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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电子客票报销凭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2:27 石狮日报

  6月1日,全国将试行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报销凭证,但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使用。这也意味着选择电子客票的旅客登机更加便捷,甚至实现真正意义的无纸化登机。

  国家民航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通知明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暂使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行程单
》采用一人一票,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使用。既可以在机票销售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机场电子客票服务柜台领取,还可以事后补领。原各航空公司自行设计使用的电子客票报销凭证即时废止。现行的民航纸质客票继续使用,并按原管理使用方式执行。(新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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