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商人告市工商局“抹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2:31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通讯员刘艳新)一家企业的法人代表孟惠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后,于近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市工商局撤销其警示信息,并附带提出10万余元的行政赔偿。 孟惠诉称,2005年10月,她与香港一公司合作拟定在北京和香港登记注册,双方约定由孟惠担任北京注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今年4月8日,孟惠去朝阳工商分局申请注册,查
昨天下午,市工商局法制处胡处长向记者证实,该单位已接到法院传票,目前正在搜集证据准备应诉,开庭前不便向记者透露过多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