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消费纠纷有了专门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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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2:38 都市快报 | |||||||||
5月29日,温岭市人民法院新设立了“温岭市人民法院消费纠纷专门法庭”。专门法庭依法审理由该院管辖的消费者与经营者(销售者、生产者)之间发生的各类纠纷案件,这类案件因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消费服务而产生。今后到温岭法院起诉的涉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将在消费纠纷专门法庭审理。(叶长杉记者孙自鸣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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