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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类公共场所将定禁烟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2:48 华夏时报

  有关部门正研究起草公共场所禁烟法规

  本报记者丁华艳报道有关部门正研究起草公共场所禁烟法规,教育机构、卫生机构和儿童活动场所将优先采取控烟措施。5月31日是第19个世界无烟日,今年的主题是“烟草吞噬生命”。昨天上午,卫生部公布了中国第一个“吸烟与健康”政府报告。

  发布会上透露:我国烟民呈现年轻化趋势,开始吸烟的平均年龄由1984年的22.4岁降为19.7岁。目前我国每年约有100万人死于吸烟引起的相关疾病。

  卫生部表示,依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将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对公共场所禁烟加以补充和完善,重新报请国务院审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杨功焕表示,作为将参与法规制定、修改的部门之一,他们将建议分批把公共场所纳入禁烟范围。

  “除了儿童活动场所,我们将建议其他八类主要封闭场所,包括医院、学校、邮局、车站、会议室、政府机关大楼、商场和电影院,都作为第一批纳入禁烟范围的场所。”杨功焕说,“餐厅等区域将考虑在第二批纳入禁烟范围。”

  目前,卫生部已积极开展无烟奥运工作,保护人们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工作场所,特别是奥运会期间避免接触烟草烟雾。并优先考虑向儿童提供服务的场所采取禁烟措施。至2007年底,奥运会举办城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为无烟医院(单位)。

  同时,卫生部还将定期制定烟草危害控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对于戒烟产品也将进行安全性评估。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副司长张斌透露,对于目前非常流行的戒烟产品“如烟”,卫生检测部门将要求其进行安全性检测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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