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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前列康”市民惹麻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3:08 舜网-济南时报

  据新华社沈阳5月29日电(记者 范春生)沈阳一市民薛某未获得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上申请注册了“WWW.前列康.COM”的域名,被拥有“前列康”注册商标的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薛某的行为侵犯了康恩贝公司的驰名商标专用权,判定立即停止使用并注销这一域名,赔偿这家企业经济损失5000元。

  去年9月,康恩贝公司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薛某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请求法院判令“前列康”为驰名商标,薛某应停止使用、注销“WWW.前列康.COM”域名,同时赔偿康恩贝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

  沈阳中院在调查了解后,认为康恩贝公司是“前列康”注册商标的合法所有者,薛某对其注册的域名“前列康”不享有任何合法权益,也没有取得康恩贝公司的任何授权。现在薛某申请注册“WWW.前列康.COM”域名,是对康恩贝公司“前列康”商标的复制。薛某擅自将“前列康”这一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极易误导广大消费者认为该域名的注册人与康恩贝公司驰名商标有某种关联,从而引起混淆;同时由于互联网域名使用的唯一性,薛某抢注“WWW.前列康.COM”域名后,妨碍了康恩贝公司通过使用域名在互联网上进行正常的商业宣传和经营活动。沈阳中院同时认定,薛某在注册该域名后并未积极使用也无证据证明准备使用,客观上起到了有意阻止康恩贝公司注册该域名的作用,具有恶意,违反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构成对原告商标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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