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提醒我公民赴丹麦须携国际旅行保险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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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3:14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 鉴于近来先后发生数起中国公民入境丹麦受阻并遭遣返事件,外交部网站29日发布出国提醒:赴丹麦的中国公民须携带国际旅行保险单或邀请函原件。 外交部网站说,据中国驻丹麦使馆报告,去年下半年以来,丹麦哥本哈根机场先后
同时,近来哥本哈根市机场、火车站和饭店时有中国公民被盗被抢情况发生。领事司提醒,丹麦机场、火车站、旅馆和旅游景点等人多的地方是偷抢案件多发地。请时刻注意看管好自己的行李(特别是打电话和买票时),对某些陌生人员的搭话或“热心协助”保持警惕,并尽量减少随身携带的现金。 领事司提醒,被偷或被抢后,请及时向邻近警察局报案。若护照丢失,请立即按如下程序办理有关补办证件事宜:一、向邻近的警察局报案并索取报案证明。二、准备护照复印件和两张护照相片。三、立即同中国驻丹麦大使馆联系,并预约办理时间。(电话:0045━39460889;手机:0045━40764204;传真:0045━3962548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