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乱罚款,正常执法也不敢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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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3:18 舜网-济南时报 | |||||||||
李克杰 由于中央联合督办组的介入,陕西“潼关乱收费”事件的调查正在不断深入。尽管事件本身还没有结论,但相伴出现的景象却喜忧参半。一方面,“乱收费事件”被曝光后,“潼关这几天清净多了,路上也没有人敢违规收费了”;另一方面,事件也带来了暂时的“后遗症”,陕西方面有官员透露:“这两天,已经没有人敢查假冒了。”(5月29日《中国青
显然,“路上没有人敢违规收费了”,这是该事件带来的积极后果。而“没有人敢查假冒了”则是该事件带来的不良后果。因为对乱收费乱罚款事件的查处,使得正常的行政执法都不敢进行,与其说是执法机关担心出错而采取的消极对策,倒不如说是执法机关对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事件的无声对抗:不让我乱收费乱罚款,我连正常的行政执法都不干了! 要么积极执法乱收费乱罚款,要么干脆连正常的执法都不进行了,这显然是行政执法的“两个极端”。这两个极端都是违法的和不当的,乱收费乱罚款是违法和违规行为,而不执法则是执法不作为,是放弃行政执法权,是懒政。这两个极端都是法治社会所不能允许的,也违背法治政府的本质和依法行政的要求。 因为查处违法和不当执法,就带来不执法的“后遗症”,充分暴露了我国当前行政执法领域的不健康生态。在一些行政执法者那里,似乎执法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乱收费和乱罚款问题,如果不允许出现这些问题,那就只能不执法。总之,在这些执法者那里,是不存在从实体到程序都合法的行政执法的。这恰恰是依法行政的大敌,也是许多行政执法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的根源所在,也是最令人担忧的执法现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