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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驾照,就能上高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3:35 现代快报

  昨天,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3次会议,审议《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修正草案)》。江苏经济上

  领跑全国,在高速公路立法上也有许多“创意”,出发点就是确保人们安全便捷放心地上高速。

  不再分超车道行车道

  原条例规定“禁止在高速公路上学习驾驶车辆。初领驾驶证不满一年的驾驶员禁止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车辆”。考虑到这一规定“操作性不强”,修改稿改为“禁止在高速公路上学习驾驶车辆”。

  人们常在高速公路上看到的“超车道”字样将彻底消失,修改稿规定,高速公路可供车辆通行的部分,全部按车辆行驶速度划分为不同的行车道,不再区分“超车道”“行车道”。立法机关认为,这样做可尽量减少纵向速度差干扰,发挥道路通行能力,方便驾驶人遵守。

  上高速后须尽快提速

  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为事故高发地段,一般出入口前后2公里路段上的事故占全路事故总数的20%以上。主要原因是操作不规范及违法倒车、掉头等,为此,修改稿增加新规定“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起点后,应当尽快将车速提高到每小时60公里以上。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内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

  “驶入行车道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按出口预先标志进入与出口相连的车道,减速行驶;从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然后经匝道驶离”。

  大客上高速须人人有座

  平时挤公交没位可站着,上高速公路就不行了,得人人有座位。修改稿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得站立。”

  一般大客车只在驾驶人等部分座位上安装有安全带,虽属安装安全带的车辆,但并非每个乘员座位上都有安全带。修改稿为此规定:“乘坐在安装安全带的座位上的驾驶人、乘车人应当系安全带。”

  原条例对高速公路最低限速未作规定。修改稿不仅制定详规,对大客车最高时速规定还突破国家限速100公里的标准,达到120公里。

  立法机关认为,如执行国家限速100公里的规定,就意味着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的左侧第一条车道只允许小型客车通行。京沪、宁连、宁通等高速公路,通行的主要是大型车辆,如此规定将使道路资源浪费,且大型车辆全部挤在右侧一条车道内,也严重影响通行能力的发挥。

  恶劣天气危化品车禁行

  原条例对危险品车辆上高速规定是空白,修改稿增加一条“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物品通过高速公路跨江大桥前,承运人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和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暴风雨、雷电、冰雪、雾天和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禁止上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安监、公安、交通、卫生、环保、质监等部门以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协作配合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增加这一规定,是考虑到运输危险品车辆在高速公路,特别在跨江大桥上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就特别严重。

  原条例只针对恶劣天气规定要有处置预案,立法部门认为,遇到类似于淮安“3·29”氯气泄漏等突发事件时,也应事先有应急预案。因此将原规定“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其职责,制定遇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处置预案,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修改为“高速公路交通巡逻警察机构、交通路政机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制定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突发事件等影响道路通行时的处置预案,共同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有争议条款】

  服务区停车不准超4小时

  新规:禁止在服务区非停车区域停车。除修车、住宿及其他特殊情况外,禁止在服务区停车超过4小时。禁止在服务区内转运旅客、货物。

  背景:受用地限制,高速公路边的服务区仅有40亩到60亩,去除建筑面积,可用停车面积较小。在此长时间停车的绝大多数都是大货车,占地面积大,有的为逃避检查,白天在服务区停车,晚上结伙而行,有的在服务区驳货、倒客,甚至从事换卡行为,常造成服务区车满为患,严重堵塞。正常过往需要休息、加油的车辆反而进不去、出不来,并滋生打架斗殴、偷盗抢劫、敲诈勒索等治安问题。

  争议:省人大内务司法委昨天提交的条例修正草案审查意见报告说,对禁止在服务区停车超过4小时的规定,在调研中有不同看法,建议对此进一步斟酌。有人提出,如果驾驶员深夜太疲劳,车开进服务区小眯一觉,超过4小时就得罚款?

  交换通行卡,按全程加罚3倍

  新规:对于交换通行卡交费的车辆,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加收3倍以下路网全程车辆通行费。

  背景:立法部门在征求意见和调研时,各地强烈呼吁,对利用交换通行卡达到少缴费目的者必须从严处理。理由是这种行为不仅给道路经营管理方带来损失,还会带来安全隐患,是极端不正当的牟利行为。

  争议:省人大内务司法委昨天在审查报告中认为,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对于少交通行费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通行费,并没有重罚规定,建议对修改稿这一规定还要斟酌。

  【惩罚性条款】

  高速上修车牟利可罚500

  新规:除清障救援机构紧急救援和故障车驾乘人员外,其他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高速公路上从事修车活动。违反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背景:近年来,部分路段常有人上路帮助修车牟利、敲诈,甚至抛撒铁钉等利器刺破轮胎制造故障。在查处过程中,不法分子以上路做“好事”,帮助修车为名逃避打击。高速上带客可罚2000

  新规: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暂扣3个月以下驾驶证。

  背景: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客或装卸货物,极易引发乘客和其他人员被撞伤亡事故,江苏每年此类事故的死亡人数占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5%以上。

  快报记者赵守成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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