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送劳教父亲回家陪肾癌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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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4:04 重庆晨报 | |||||||||||
29日上午11时多,在南岸上新街附近的家门口,林华与儿子见面时抱头痛哭。本报记者罗伟摄 市劳教局局长接到劳教人员林华写的“请假信”后,该局经过调查,为林华办理了
29日上午10时许,西山坪劳教所副所长罗永彪将《劳动教养人员所外执行证明》交到林华手中。 本报讯(记者李晟)看着回家的路越来越近,林华(化名)捏紧外套内的白色T恤,那是去年儿子送给他的礼物。这件T恤陪伴他度过了在西山坪劳教所劳动教养的1年时光。就在他积极争取早日回家陪伴儿子时,噩耗传来,他24岁的儿子突患肾癌,只剩下3个月的日子,而因复吸毒品被劳动教养的他,却要到2007年10月才能解教。 写信向局长请假 3月11日,在劳教所的接见室里,儿子的突然消瘦让林华十分惊心。接下来,当他得知才24岁的儿子患上肾癌,仅剩3个月生命时,眼前一黑昏倒在地。 随后几天,和儿子共度余下日子的愿望折磨着他,“我亏欠儿子太多了。” 3天后,林华给市劳教局涂德语局长写了封长信:“尊敬的涂局长:我是西山坪劳教所的一名劳教人员,因儿子突患肾癌,我希望能有十天或半个月的假期,伴儿子走完最后日子……” 批准他所外执行 涂局长在信上批示:“在不违反原则的条件下,尽量满足林华的合理愿望。”随后,分管管教工作的戴正平副局长亲自赶到西山坪劳教所了解情况。他表示,劳教机关作为执法机关,对这种事情应给予最大限度的帮助,以充分体现劳动教养机关以人为本、公正文明执法和教育感化的方针政策。他以最短时间,为林华办理了所外执行手续。 昨天,本想只请十天假的林华却拿到市劳教局为他办理的《劳动教养人员所外执行证明》,薄薄的一张纸,让已52岁的林华痛哭出声。他万没想到,自己可以提前回家,陪伴儿子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专车送父亲回家 昨天上午10点30分,林华坐上了劳教所专程送他回家的车。 近一个小时后,车停在了南岸区上新街。得知父亲即将到家,林华的儿子一早就守在了家门外。提着行李,林华小跑着奔向儿子,抱着他失声痛哭。 坐在床边,林华计划着与儿子一起的日子:“我想带着儿子去我当知青的大巴山看看,再带着他最后看一次长江三峡。作为一名船员的儿子,他也是长江的孩子。” 林华24岁的儿子也有未了的心愿,“我现在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爸爸了,在人生最后的时间里,我会陪着他一起去街道参加就业培训,希望能为他找一份工作,让他在我走后能自食其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