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52命 交警队竟当“先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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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4: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陕西平利交警大队队长还涉嫌送礼5.6万元,有关部门调查后至今无果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曾明确要求,事故及死亡人数不得瞒报。为了将事故率“降”下来应付考核,陕西平利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大队长陈衍平两年多时间弄虚作假,有意瞒报交通事故420多起,瞒报死亡人数52人。陈衍平还涉嫌向县上相关部门“送礼”等违纪问题。
两年瞒报事故420多起 近日,在平利县交警大队一位工作人员出具的道路交通“四项指数”清单上,记者看到:2004年,平利县发生交通事故208起,死亡18人;2005年发生交通事故223起,死亡22人;2006年1月至5月份,发生交通事故死亡22人。这是平利县两年多来实际发生的交通事故次数和死亡人数。 然而,安康市交警支队事故科证实:2004年平利县上报的交通事故只有3起,死亡2人,2005年上报交通事故4起,死亡1人。今年元月至4月,上报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据调查了解,从2004年1月至2006年4月份,在将近两年半的时间里,平利县交警大队共瞒报交通事故420多起,瞒报交通死亡人数52人。 落后大队变成“先进” 据介绍,因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2004年年底考核中,平利县交警大队从排名靠后的三类大队,上升为一类大队,2005年又被评为全市的“先进大队”。据安康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戴定源介绍:根据近几年上报的“四项指数”看,平利县是安康十县(区)事故低发的县份之一。 对于平利县交警队涉嫌弄虚作假、瞒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一事,安康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官敦根表示,瞒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绝对不允许的。官敦根说,由于平利县交警大队的人、财管理在当地,支队只是业务指导,支队建议当地公安机关向党委、政府及时反馈意见。 这是内部公开的秘密? 5月25日下午,在平利县交警大队,记者就交通事故瞒报一事采访了交警大队队长陈衍平。他解释说,这是交警系统内部公开的秘密,大家都是这么做的,上面也知道这情况。要完成上级压缩“四项指标”的要求,只能按上级的要求去做,没有如实上报实际死亡人数,不这样做过不了关,影响年终考评。再说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多了,也影响当地政府形象。 记者问:“你主持平利县交警大队工作近3年来,交警大队的综合排名从安康市交警系统倒数第一上升到全市第三,这与报表数字有关系吗?”陈衍平说:“我不否认,报表数字对先进排名有一定影响,但不是全部。当了先进,县上领导高兴,队里的民警也光彩。” 检察院查出“送礼清单” 据读者举报,陈衍平一年多时间给相关部门、人员送礼共5.6万元,并记录了清单:2004年1月15日,送会计结算中心2000元;2005年1月31日,给财政局送5800元;2004年1月16日春节到某单位拜年1.2万元……这份清单上每一笔都有领导签字。 平利县检察院着手调查后,已查出交警大队白条支出100多万元,账上只节余4万元,其中3万元被追缴。 案件已移交纪检部门 据了解,从2005年5月前后,市县检察机关、警务督察、县纪检、监察部门分别对此进行了调查,但至今一直没有结果。平利县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安康市检察院去年年底形成了结论,认为“陈衍平的行为涉嫌犯罪的证据不充分,但已违反了财经纪律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构成违纪。”今年年初,案件被移交到县纪检部门进行查处。 对此,安康市检察院检察长黄超表示,举报中的一些问题缺乏证据支持,因此没有立案调查。就此案目前的情况,平利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少林说,此案是由另一位领导负责的,目前的具体情况不大清楚。 据华商报(短信代码:412106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