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妇女卖淫被判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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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4: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徐建) 擅自成立非法组织“青白帮”,强行为诱骗来的女青年注射迷魂药,欲组织她们到外地卖淫。昨日,大足县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强奸罪一审判处“帮主”陈代友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2年5月,陈代友与徐维其、杨永福、陈明科(后3人均另案处理)非法成立了“青白帮”,准备组织妇女外出卖淫营利,陈自任“帮主”负责指挥。为加强组织管理,他拟
同年5月12日至18日,陈代友等4人先后从荣昌、永川、龙水等地将6名女青年骗至大足县龙水镇五金村租住房内,对她们进行恐吓、殴打,强迫注射迷魂药物、背诵“青白帮”帮规、拍裸体录像等,不准她们与外界联系,意欲组织她们外出卖淫。其间,陈代友强奸了3名女青年。同年5月18日晚,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将陈代友等4人抓获,6名被害人同时获救。 | |||||||||